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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城管展开燃气管道标识提高工程

  晋江新闻网4月10日讯为提高晋江市辖区燃气管道标志标识管理上的水准,削减安全危险危险,保证燃气管网运转安全,近期,晋江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晋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展开燃气管道标志标识提高工程。

  依照全市关于深入展开安全危险大排查大整治作业要求,晋江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晋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展开燃气管道标志标识全面排查,发现许多原有埋地的标志桩被拔出、移位、埋葬或许损坏,特别是在乡镇户外管线上,警示标志设备损坏严峻,存在极大安全危险。

  依据摸排状况,晋江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晋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当即展开燃气管道标志标识提高工程。一方面及时修正摸排发现的破损燃气标志标识,并进行亮化处理,提高警示效果;一起依照“直线管段设置地上标志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的规范,在直线m保证有一处标识,便于市民辨认,防备各类损坏燃气管道行为产生。

  自燃气管道标志标识工程展开以来,共修正、补充标志标识1000余处。下一步,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晋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将进一步要点加强燃气管道标志标识警示效果,在市政主管道等显眼方位添加燃气设备维护普法奉告牌。

  依据《乡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则,在燃气设备维护范围内,阻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备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在燃气设备维护范围内,相关的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发掘、钻探等可能会影响燃气设备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一起拟定燃气设备维护计划,并采纳对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毁损、私行撤除或许移动燃气设备,不得毁损、掩盖、涂抹、私行撤除或许移动燃气设备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很大可能会危及燃气设备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止、阻止;经劝止、阻止无效的,应当当即奉告燃气经营者或许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出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陈述。告发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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